主任:谢新伟
副主任:郑军
生活福利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调查了解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需求,为教代会讨论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根据教代会工作安排,做好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提案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并检查有关部门提案的办理情况。
3、对学校有关教职工福利方面的举措及学校有关教职工福利费预算与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4、不定期听取校医院关于教职工医疗费使用情况的报告,针对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分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5、对职工福利商品采购的预算提出建议,参与福利商品采买的全过程,收集和反馈教职工对福利商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福利商品的质量。
6、讨论审议教职工困难补助和爱心扶助金的使用情况。
7、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